在深圳,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可按月领取抚恤金,这是深圳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为您梳理深圳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与申领条件。
一、抚恤金标准
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核定后的抚恤金总额不超过生前本人工资。具体金额以深圳市社保局公布为准。
二、申领条件
供养亲属须符合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条件,主要包括:配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父母(养父母、抚养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需先完成工伤认定(单位30日内、个人1年内申请),再向深圳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办理。
三、常见问答
问:工亡待遇还有哪些?答:还包括丧葬补助金(6个月社平工资)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标准与办理流程以深圳市人社局、深圳市社保局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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