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医疗/伤残/工亡待遇)

工伤认定后,可享受医疗、伤残、工亡等待遇。本文梳理主要赔偿项目。

一、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转院交通食宿费按规定报销。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重伤可延长)。

三、伤残待遇(1-10级)

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后: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级27个月本人工资、10级7个月;
2. 1-4级伤残津贴:按月发本人工资 90%~75%;
3. 5-6级:单位安排工作,难安排的按月发津贴;
4. 7-10级:合同期满或本人解除合同的,另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亡待遇

1. 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3.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符合条件的亲属。

具体标准以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及最新公布为准。

⚠️ 本文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深圳市人社局、医保局、住建部公积金中心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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