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负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职工因工负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工资标准
按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不得低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三、期限
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四、由谁支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护理
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经鉴定需护理的,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发给护理费)。
六、期满后
停工留薪期满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复查鉴定处理。
具体以《工伤保险条例》及深圳市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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