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7-10级伤残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赔偿与续签要点详解

在深圳,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7-10级伤残的职工,常面临一个现实问题:劳动合同到期后该何去何从?是单位可以不再续签,还是职工本人有权选择去留?这笔一次性补助又该怎么算?下面为您梳理清楚。

一、单位与职工双方的到期选择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7-10级伤残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较轻等级。劳动合同期满时,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按规定不再续签。也就是说,到期是否续签对双方都是开放的,不存在1-4级那种"不得解除"的强制保护。但无论谁提出终止,工伤职工都依法享有相应的补助待遇。

二、终止合同可领取的补助项目

7-10级伤残职工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时,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鉴定后即按本人工资计发,10级为7个月、9级9个月、8级11个月、7级13个月。医疗补助金与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月数标准,以深圳市人社局、社保局公布的标准为准,不在此编造金额。

三、常见问答

问:单位到期不续签,我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满足缴费满1年等条件可申领,建议向深圳社保经办机构确认。

问:补助金怎么申请?
医疗补助金通过社保经办窗口或线上申报,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离职时一并结算。

免责声明:本文为一般性科普,工伤保险费率、补助标准等政策可能调整,具体以深圳市人社局、社保局最新公布为准,不作为法律依据。

⚠️ 本文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深圳市人社局、医保局、住建部公积金中心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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