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在深圳参保后,如因行动不便、长期卧床需在家中接受医疗护理的,可申请建立家庭病床。建床需由具有家庭病床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参保人需符合长期卧床、病情稳定适合居家医疗等条件。建床期间,巡诊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一般参照门诊或住院标准执行。家庭病床每周期一般不超过九十天,期满后根据评估结果可重新建床。家庭病床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外籍参保人提供了便捷的居家医疗选择。具体建床条件和报销标准以官方公布为准。家庭病床服务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巡诊。建床期间发生的合规费用按规定报销,有效满足了居家医疗需求。
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相关规定
深圳医保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建立家庭病床,一般适用于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的慢性病或老年患者。建床需由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审批,建床期间发生的巡诊费、检查费、药品费等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家庭病床每周期一般不超过九十天,期满后需重新评估,具体建床条件和报销标准以官方公布为准。
外籍人士需要特别注意
在深圳依法就业的外籍人士,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参加深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本国参保人同等的医保待遇。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士也可参加居民医保。外籍人士参保后可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结算。
常见问答
问:外籍参保人申请家庭病床需要什么条件?
答:一般需行动不便、长期卧床且病情稳定,由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审批后方可建床。
问:家庭病床每周期多长?
答:每周期一般不超过九十天,期满后需重新评估。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标准与流程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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