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慢病患者长期服用的药物报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乙类药品费用需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后纳入报销,丙类药品一般需全额自付。慢病患者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深圳医保公众号查询常用药品的目录分类,输入药品名称即可获知属于甲类、乙类还是丙类。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常用药,多数基本药物已纳入甲类或乙类目录,报销比例较高。如医师开具的药品属于乙类,个人自付比例一般为10%左右。具体药品目录分类以最新版国家目录为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定期更新,部分新药会纳入目录。参保人就医时可与医师沟通,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目录内药品以减轻负担。
药品目录甲乙类相关规定
深圳医保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乙类药品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费用需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丙类药品一般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需个人全额自付。具体药品分类以最新版目录为准。
慢病患者需要特别注意
慢病患者是指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需要长期服药管理的慢性疾病的参保人。深圳医保对慢病患者提供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长处方、门诊统筹等多重保障。慢病患者经门特认定后,门诊用药和检查费用可按较高比例报销,大幅减轻长期用药的经济负担。建议慢病患者定期复诊、坚持规范治疗,充分利用社康中心的慢病管理服务。办理门特认定和绑定社康首诊能有效降低就医成本,具体病种认定和报销标准以深圳市医保局公布为准。
常见问答
问:慢病常用药怎么查在不在医保目录?
答: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输入药品名称即可查询其甲乙丙类分类。
问:乙类药自付比例是多少?
答:乙类药品先自付比例一般为10%左右,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具体以药品类别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标准与流程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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