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工作了大半辈子的临近退休人员,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退休后每月能领多少养老金"上,却容易忽略另一项重要保障——遗属待遇。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不幸去世后,家属依法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笔钱。自2021年9月起这两项待遇执行全国统一办法,2026年在苏州仍按现行规则计发,金额与江苏省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挂钩。本文为临近退休的朋友讲清标准、算法与办理路径。
遗属待遇包括哪两笔钱?
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单位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领取:
- 丧葬补助金:按参保人员死亡时江苏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发放,各类情形标准一致;
- 抚恤金:同样以上述月收入为计发基数,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的发放月数计发。
需注意:因工死亡的待遇由工伤保险渠道支付(另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与上述遗属待遇不重复享受。
2026年抚恤金发放月数标准一览
抚恤金具体发几个月,关键看缴费年限;退休人员还要结合领取养老金的年限递减。2026年苏州继续执行下表标准:
| 情形 | 缴费年限(含视同) | 抚恤金发放月数 |
|---|---|---|
| 在职(含灵活就业参保)死亡 | 不满5年 | 3个月 |
| 满5年不满10年 | 6个月 | |
| 满10年不超过15年 | 9个月 | |
| 在职死亡 | 15年以上 | 每多缴1年加发1个月,缴满30年及以上按24个月封顶 |
| 退休人员死亡 | 按在职时缴费年限确定月数 | 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保底9个月 |
其中,退休人员的发放月数以在职时缴费年限对应的月数为上限,逐月递减但最低9个月;计发基数每年随江苏省统计公报更新,具体金额以官方公布为准。
临近退休人员算一笔账:家属最多能领多少?
以老王为例:他58岁,在苏州一家制造企业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共32年,计划60岁退休。为便于演示,假设江苏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00元(仅为演算示例,实际以官方公布数据为准):
- 丧葬补助金:6000元×2=12000元;
- 若老王退休后领取了5年养老金去世:32年缴费对应24个月封顶,发放月数=24-5=19个月,抚恤金=6000元×19=114000元,两笔合计约12.6万元;
- 若老王在职期间不幸去世:直接按24个月计发,抚恤金=6000元×24=144000元,加上丧葬补助金合计15.6万元。
此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未领完的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遗属待遇只是兜底保障,临近退休更要算清自己的养老金水平。您可以用下方在线计算器,参考江苏省2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8917元/月等参数自行估算:
家属如何申领?渠道与材料要记牢
- 线上办理:家属可通过苏服办APP、苏周到APP查询参保信息并按指引申领;
- 线下办理: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申领人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具体清单以经办口径为准;
- 待遇结算:丧葬抚恤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等可按规定一并结算,一般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常见问题
问:灵活就业人员在苏州参保,去世后家属也能领遗属待遇吗?
答:能。按国家办法,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职死亡,其遗属同样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抚恤金按实际缴费年限确定的月数计发,与单位职工标准一致。
问:退休时间越长,抚恤金会越来越少吗?
答:会递减但不低于9个月。退休人员抚恤金在在职缴费年限对应月数基础上,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发放9个月;丧葬补助金不受领取年限影响,固定为2个月。
问:遗属待遇和去世前未领完的养老金可以同时申领吗?
答:可以分别结算。此前应发未发的养老金归继承人所有,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按规定一并办理,相互不冲突、不重复计发。
问: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去世,遗属待遇怎么算?
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在职职工死亡标准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2026年1月起苏州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已提高到2660元/月,领金期间职工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所涉标准与计算示例不代表实际发放金额,具体以苏州市人社局、苏州市医保局、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江苏省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实际办事以苏服办APP、苏周到APP或0512-12333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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