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经营小店的个体工商户,不少人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却很少有人知道:参保人本人不幸身故,家属可以依法领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笔遗属待遇;有雇工的个体户,员工身故同样适用。2026年,这两项待遇按什么标准计发、能领多少、去哪办理?本文结合江苏现行政策为苏州个体户朋友逐一讲清。
一、什么是遗属待遇?苏州个体工商户同样适用
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本人,以及有雇工个体户为其参保的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申领两笔钱:
- 丧葬补助金:用于安葬事宜的一次性补助;
-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死者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慰费用。
两笔费用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个体户无须额外掏钱,与企业职工同标准。此外,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可由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继承,与遗属待遇互不影响、可同时领取。注意:因工身故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本文针对的是病故、非因工死亡情形。
二、2026年苏州遗属待遇标准一览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均以"参保人去世时江苏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基数。进入2026年,计发规则延续不变,但基数随最新公布的江苏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更新,标准整体只增不减,具体金额以江苏省人社厅当期发布为准。发放月数规则如下:
| 项目 | 计发办法 | 说明 |
|---|---|---|
| 丧葬补助金 | 2个月×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 所有参保人员统一 |
| 抚恤金(在职/灵活就业) | 缴费不满5年发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发6个月;满10年不满15年发9个月;15年以上每多缴1年加发1个月,最高24个月封顶 | 按累计缴费年限确定 |
| 抚恤金(退休人员) | 按退休时缴费年限确定月数,之后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保底9个月 | 领取年限越长月数越少 |
| 个人账户余额 | 储存额加利息,一次性继承 | 与上述待遇不冲突 |
三、算给你看:苏州个体户家属能领多少
以在苏州姑苏区开小吃店的王师傅为例:他15年来一直以灵活就业身份,按江苏2025年度最低基数4952元参保,每月缴费4952×20%=990.4元,其中8%即396.2元计入个人账户。2026年王师傅不幸病故,家属可领:
- 丧葬补助金:2个月;
- 抚恤金: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按9个月;
- 合计11个月×江苏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金额以当期官方公布为准);
- 个人账户继承:按15年估算,本金约396.2元×12×15≈71316元(未计历年利息),连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再看缴费20年的李阿姨:抚恤金为9+5=14个月,加丧葬补助金2个月,合计16个月——缴费年限越长,遗属待遇越厚,这也是个体户坚持连续参保的现实意义之一。另提醒:有雇工的个体户为员工参保的,员工身故同样按上述标准执行,费用全部由基金承担。
个体户朋友也可以顺手用下面的在线计算器,测算自己退休后每月能领多少养老金,提前规划缴费档次:
四、苏州个体户申领流程与材料
遗属待遇在苏州已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办理:线上可通过"苏服办"APP或"苏周到"APP进入社保服务专区按提示申领;线下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一般需准备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申领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及本人银行卡;办理个人账户继承时可能需补充继承关系证明,具体清单以经办机构当期要求为准,建议办理前先在线确认。顺带一提,若逝者还参加了苏州职工医保,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也可按规定一并处理。
常见问题
问: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苏州个体户,去世后家属能领遗属待遇吗?
答:能。与企业在职职工同标准、同渠道,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区分参保身份。
问: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只能二选一吗?
答:不是,两项待遇可同时申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也不受影响,可一并结算到账。
问:个体户雇的员工身故,待遇由谁申领?钱谁出?
答:由员工遗属申领,费用全部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影响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
问:中途断缴过,抚恤金月数怎么算?
答:按累计实际缴费年限确定,断缴前后合并计算;参保前如有企业职工缴费记录也可一并累计。
问:2026年的标准会比之前更高吗?
答:计算基数随江苏城镇居民收入数据逐年更新,待遇水平整体只增不减,具体数值以官方发布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待遇标准与经办要求以苏州市人社局、苏州市医保局、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江苏省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实际办理请通过苏服办APP、苏周到APP或0512-12333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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