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深圳市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遇到合适的工作机会都会关心:深圳失业金领取期间能工作吗?答案是:可以工作,但一旦重新就业,失业金就会停发。下面为您梳理深圳失业金的停发条件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深圳失业金领取的基本条件
在深圳申领失业金,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裁员、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深圳失业保险单位缴0.8%、个人缴0.2%,缴费基数下限为2360元(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44265元。领取标准为深圳市最低工资的90%,约为2124元/月,具体金额以深圳市人社局公布为准。
二、哪些情况会停发失业金
领取深圳失业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停止发放:1.重新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由单位缴纳社保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即开始领养老金)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介绍工作或培训的;6.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最常见的就是重新就业,因此一旦入职新单位,失业金会自动停发,剩余期限可保留,再次失业符合条件时可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常见问答
问:打零工、做兼职算重新就业吗?答:若未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未由单位缴纳社保,一般不影响领取;但若签订劳动合同或单位缴社保,则属于重新就业,需停发。问:领取期间医保怎么办?答:领取失业金期间,职工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待遇正常享受。问:领取期限多长?答:缴费1-5年最长领12个月,5-10年领18个月,10年以上领24个月。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金额及办理流程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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