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深圳参保人失业后关心:深圳失业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按规定,深圳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发放,原则上不支持一次性全部领取。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按月申领,待遇标准明确、申领流程便捷,下面为您详细说明。
一、深圳失业金能一次性领完吗
不能。深圳失业保险金统一按月发放,由社保经办机构每月划入申请人账户,不存在把全部期限的待遇一次性提取出来的做法。即便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会停止发放剩余月份的失业金,未领完的期限会予以保留,下次符合条件的失业情形可继续申领,但同样按月发放。因此想一次性把失业金全部取出的做法不符合现行政策。
二、深圳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与标准
申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深圳失业保险缴费单位0.8%、个人0.2%,缴费基数下限为深圳市最低工资2360元,上限44265元。失业金标准为深圳市最低工资的90%,约为2124元/月,具体金额以深圳市人社局公布为准。领取期限按累计缴费年限核定:缴费1至5年最长领12个月,5至10年最长18个月,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领取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不缴费。
三、常见问答
问:失业期间找到工作,剩余的失业金能一次性补发吗?答:不能一次性补发,重新就业后停止发放,未领完的月份予以保留。
问:外地户籍在深圳失业,领取标准一样吗?答: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失业人员同样按深圳标准按月领取。
问:每个月什么时候到账?答:按月发放,具体到账时间以社保经办机构实际划款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依据现行失业保险政策整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与办理流程以深圳市人社局及社保经办机构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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