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金停发的情形有哪些?这几种情况会被暂停发放

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期间,并不是只要不重新就业就能一直领到领期满。按规定,一旦出现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就业服务等情形,失业金会被停发。下面为您梳理深圳失业金停发的常见情形。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深圳失业金停发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是重新就业的;二是应征服兵役的;三是移居境外的;四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此外,失业人员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期间,也会停止发放失业金。

二、领取失业金的基本条件与标准

了解停发情形前,先回顾申领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满1年失业保险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项缺一不可。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方面,单位缴0.8%、个人缴0.2%,缴费基数下限2360元(最低工资)、上限44265元。失业金标准为深圳市最低工资的90%,约2124元/月,以最新最低工资为准。领取期限按累计缴费年限确定:缴费1至5年最长领12个月、5至10年领18个月、10年以上领24个月。领取期间职工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不缴费。具体金额和办理以深圳市人社局公布为准。

三、常见问答

问:临时工、兼职算重新就业吗?答:已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保的,一般认定为重新就业,失业金会停发;具体以深圳市人社局认定为准。

问:停发后还能再申请吗?答:如再次符合缴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条件,可重新申领,前后未领完的期限可合并计算。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金额及办理流程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公布为准,请以官方信息为准。

⚠️ 本文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深圳市人社局、医保局、住建部公积金中心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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