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深圳失业的朋友担心收入断档,既想申领失业保险金,又想申请低保。那么深圳失业金和低保能不能同时领?这是两条不同的救助渠道,并不能简单叠加,下面为您讲清规则。
一、先看清深圳失业金的发放标准
申领失业金需满足三个条件: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目前深圳失业金标准为深圳市月最低工资的90%,最低工资调整后约为2268元/月,具体以深圳市人社局公布为准。领取期限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1至5年最长领12个月、5至10年18个月、10年以上24个月。领取期间职工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不缴费。
二、失业金和低保能否同时享受
失业金属于社会保险待遇,低保属于社会救助,二者性质不同,但不是互斥关系,关键看家庭收入核算。低保是按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进行补差发放,失业金要计入家庭收入。由于失业金每月两千多元,通常会使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线,因此大多数情况下无法再领到低保,能否同时享受以深圳市民政局认定为准。
三、常见问答
问: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能同时领吗?答:不能,两者不可同时享受。问:领完失业金还能申请低保吗?答:期满后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可向户籍地街道申请低保。问:在哪办理?答:失业金通过深圳社保经办,低保向民政部门申请,可拨打12333或12345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与政策以深圳市人社局、深圳市民政局公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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