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本人意愿失业、符合条件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本文说明申领流程。
一、申领条件(同时满足)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含视同);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被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办理流程
1. 办理失业登记:到户籍/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线上「i深圳」「广东公共就业服务」办理;
2. 申领失业金:失业登记后,通过「i深圳」APP、粤省事小程序、深圳社保局官网,或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3. 审核发放: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按月拨入本人银行账户。
三、所需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银行卡、失业登记证明。
四、到账时间
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一般每月固定日到账。
五、停发情形
重新就业、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介绍等,停止领取。
具体以深圳市人社局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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