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开小吃店、服装铺的个体工商户老板,店里大多雇着一两名店员,不少人心存侥幸:"小店用工灵活,社保能不能省?"答案是不能。个体工商户只要与从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就属于《社会保险法》上的用人单位,不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2026年上海的缴费基数、补缴规则和维权标准都已明确,一旦员工投诉,老板面临的不仅是全额补缴,还有滞纳金、罚款甚至经济补偿。本文结合最新数据,把标准、算法和维权路径一次讲清。
一、个体工商户也是"单位",不缴社保就是违法
很多上海小老板以为只有注册公司才要缴社保,个体户可以"灵活处理"。实际上,依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用"社保补贴"现金代替缴费,在上海的司法与执法实践中一律无效:员工事后仍可要求补缴,已发补贴也未必能抵扣。违规的后果有明确标准:
- 未办理社保登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核定应缴数额;
- 未足额缴纳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员工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单位不缴社保,员工维权的标准路径
在上海,被个体工商户雇用却没缴社保的从业人员,可以按以下四步维权:
- 第一步,协商:保留劳动合同、排班表、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等用工证据,先与店主协商补缴;
- 第二步,投诉:协商不成,通过随申办APP、上海人社APP或人社服务热线向劳动保障监察、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欠缴不适用"过了一年就不管"的普通时效理解;
- 第三步,仲裁:因未缴社保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一般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
- 第四步,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报销医疗费等待遇损失的,也可依法索赔。
维权前不妨先算清楚应缴金额,做到心中有数:
三、2026年上海缴费标准与补缴金额计算
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上海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7460元、上限为37302元。员工月工资低于下限的,按7460元核定基数。各险种费率如下:
| 险种 | 单位比例 | 个人比例 | 按下限7460元月缴(单位/个人) |
|---|---|---|---|
| 养老保险 | 16% | 8% | 1193.6元 / 596.8元 |
| 医疗保险(含生育) | 9% | 2% | 671.4元 / 149.2元 |
| 失业保险 | 0.5% | 0.5% | 37.3元 / 37.3元 |
| 工伤保险 | 按行业风险浮动 | 不缴费 | 视行业费率而定 / 0元 |
举一个具体计算:某上海服装店营业员月工资7000元,低于下限,按7460元为基数。单位每月应缴:养老7460×16%=1193.6元,医疗7460×9%=671.4元,失业7460×0.5%=37.3元,三险合计1902.3元(另加工伤行业费率);个人每月合计596.8+149.2+37.3=783.3元。若该员工两年未参保,单位仅三险本金就要补缴约1902.3×24=45655.2元,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若员工据此解除合同,工作满2年还可主张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月薪7000元即14000元。算总账,早缴远比被追缴划算。
四、个体工商户老板自己的社保别漏:灵活就业参保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如果没有雇工、也没挂在其他单位参保,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上海参保:养老保险按20%缴纳(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最低每月1492元;职工医保按10%缴纳(2025年起已纳入生育保险保障),最低每月746元;两险合计每月最低2238元。缴费基数可在7460元至37302元之间自选,通过随申办APP即可线上办理参保登记与缴费。养老金按上海2026年计发基数12434元核算,多缴多得,退休待遇处于全国前列。
常见问题
问:个体工商户必须给店员缴社保吗?发"社保补贴"代替行不行?
答:必须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就是用人单位;现金补贴不能免除法定参保义务,员工随时可要求补缴。
问:员工自愿签了放弃社保承诺书,还有效吗?
答:无效。缴纳社保是法定强制义务,不能通过约定免除,承诺书在上海仲裁和法院实践中不被认可。
问:补缴社保有时间限制吗?
答:主张补缴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或社保稽核投诉,用人单位的补缴义务不因时间流逝而免除;涉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的仲裁时效一般为1年,建议尽早主张。
问:个体工商户老板自己没单位,社保怎么缴?
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养老最低每月1492元、医保最低每月746元,合计最低2238元,随申办APP可线上办理。
问:单位没缴医保,员工看病的钱能找单位赔吗?
答:可以。因单位未缴费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损失,员工可凭医疗费票据依法向单位主张赔偿。
免责声明:本文所涉基数、比例、金额及流程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实际办理请以随申办APP、上海人社APP或021-12333热线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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