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上班,入职时说好缴五险,发工资时却没扣社保、账户里也查不到缴费记录——这是不少企业职工的真实遭遇。2026年,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数据比对越来越严,单位不缴、少缴社保的隐蔽空间已经很小。本文结合成都最新缴费标准,把"怎么认定、怎么投诉、能补多少、能赔多少"一次讲清楚,帮您有理有据地维权。
什么情况算"单位不缴社保"?成都按四种情形认定
只要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单位就属于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您有权要求补缴并依法主张补偿:
- 完全未参保:入职后单位从未办理社保登记,一分未缴;
- 按最低基数少缴:月薪明显高于下限4588元,单位却长期按下限申报;
- 社保"折现":约定把社保费折成现金发给您,即使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 试用期不缴、异地挂靠:试用期同样必须参保,通过挂靠外地单位规避在成都参保亦属违规。
2026年成都维权四步走:流程与渠道
- 固定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与工作记录,并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或四川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参保缴费明细;
- 先行协商:书面要求单位限期补缴,保留沟通记录;
- 行政投诉:向单位所在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稽核,由其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 劳动仲裁:若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在一年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造成失业待遇等损失的,可一并主张赔偿。
提醒:补缴类投诉宜尽早提出,劳动监察对违法行为一般自终了之日起两年内追诉,具体受理口径以成都人社部门答复为准。
能追回多少钱?以成都月薪6000元职工为例
四川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限4588元/月、上限22938元/月。月薪6000元在区间内,应按6000元如实申报。若单位分文未缴,您每月损失如下:
| 险种 | 单位比例 | 个人比例 | 单位月缴金额(月薪6000元) |
|---|---|---|---|
| 养老保险 | 16% | 8% | 6000×16%=960元 |
| 医疗保险 | 约6.75% | 2% | 6000×6.75%≈405元 |
| 失业保险 | 0.6% | 0.4% | 6000×0.6%=36元 |
| 工伤保险 | 行业差别费率 | 个人不缴 | 按行业费率另计 |
| 合计(不含工伤) | — | — | 约1401元/月,全年约1.68万元 |
也就是说,单位每月应为您缴约1401元,拖两年就是3.3万余元,补缴时还需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此外,因单位不缴社保被迫解除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例如在成都一家公司工作3年、月薪6000元,可主张6000×3=18000元补偿;若因此无法领取失业金,还可参照成都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工资2330元的90%,即2097元/月)按相应期限主张损失赔偿。
拿不准补缴金额和补偿数额?可以直接用下方计算器测算:
三个关键细节,决定维权成败
- 离职理由要写对: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书面通知解除,是主张经济补偿的前提;若写成"个人原因"辞职,补偿很难获得支持;
- 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工资走私人账户、发现金的,注意保留转账备注、聊天记录、工牌、排班表等证据;
- 补缴分担要分清:补缴时个人比例部分(养老8%、医疗2%等)原则上由本人承担,单位比例部分和滞纳金由单位承担,别接受"全部由您出钱"的方案。
常见问题
问:单位说把社保费折成工资发给我,这样合法吗?
答:不合法。参保缴费是法定强制义务,"自愿放弃社保"的约定无效,您仍可要求单位补缴。
问:投诉补缴后,单位报复性辞退我怎么办?
答: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的赔偿金。
问:单位只按最低基数4588元缴,能要求按实际工资补差吗?
答:能。缴费基数应按本人上年月均工资申报(介于4588元至22938元之间),少报部分可申请社保稽核补差。
问:已经离职一年多,还能追缴吗?
答:补缴诉求与仲裁时效适用不同规则,建议尽快向成都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确认,越早提出越有利。
问:先不撕破脸,自己能查单位到底缴没缴吗?
答:可以。登录天府市民云APP或四川政务服务网,即可查询参保状态与各险种缴费明细,先核实再决定下一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政策与办理口径以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医保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四川省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实际办事请以天府市民云APP或028-12345、12393医保热线咨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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