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同胞林先生入职重庆一家设计公司时,人事告诉他"港澳台员工不用缴社保,公司把这部分折成补贴发钱"。这个说法并不成立。依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1号),在重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应与内地职工一样依法参加五险一金,单位不缴、少缴均属违法。2026年,重庆继续执行2025年度核定的缴费基数(下限4404元/月、上限22017元/月)。本文结合真实数据,讲清认定标准、补缴金额与维权路径。
重庆港澳台同胞参加五险一金的缴费标准
与内地职工一致,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港澳台员工办理重庆社保参保登记,凭台胞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即可办理。重庆2025年度缴费标准如下:
| 险种 | 单位缴费 | 个人缴费 | 说明 |
|---|---|---|---|
| 养老保险 | 16% | 8% | 个人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
| 医疗保险(含生育) | 约8.5% | 2% | 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
| 失业保险 | 0.5% | 0.5% | 重庆现行阶段性降费率标准 |
| 工伤保险 | 按行业八类费率 | 个人不缴 | 费率以税务核定为准 |
| 住房公积金 | 5%—12% | 5%—12% | 缴存基数2100—30318元/月 |
以林先生月薪12000元为例(处于4404—22017元之间,按实际工资申报):养老单位缴12000×16%=1920元、个人缴960元;医疗单位约缴1020元、个人缴240元;失业单位和个人各缴60元。合计单位月缴约3000元(工伤另按行业费率)、个人月缴1260元;若公积金按8%缴存,单位和个人各再缴960元。
单位不缴社保怎么认定?踩中一条即违法
- 未办参保登记:用工满30日仍未为港澳台员工办理重庆社保登记;
- 未足额申报基数:基数应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核定(低于4404元按4404元、高于22017元按22017元),月薪1.2万元却只按下限申报,属未足额缴纳;
- 以现金替代缴费:"社保补贴折现""自愿放弃承诺书"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强制性规定一律无效,单位仍须补缴。
法律后果同样明确:由征收机构责令限期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以欠缴两年为例,(3000+1260)×24=102240元,滞纳金每天约51元,远高于所谓的"折现补贴"。
重庆港澳台同胞维权四步走
- 第一步,固定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台胞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工资银行流水、考勤与沟通记录;
- 第二步,书面催告:向单位书面要求补缴,留存送达凭证;
- 第三步,行政投诉:通过渝快办APP、重庆人社APP或向单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欠缴行为的追诉期为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2年;
- 第四步,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一般为1年;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因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解除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公积金欠缴另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热线12329)。
补缴后权益立刻"回血":养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若此后失业且缴费满1年,可按1864元/月申领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职工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不用掏钱。
补缴与月缴金额一键测算
不确定每月该缴多少、单位该补多少?把月薪和年限填入下方计算器,即可按重庆现行基数区间快速估算。
常见问题
港澳台同胞可以与单位约定不缴社保、折发现金吗?
不可以。参保缴费是法定强制义务,任何放弃约定均属无效,单位仍须补缴并承担滞纳金。
单位按4404元下限申报,但实际工资更高,算违法吗?
属于未足额申报缴费基数,可要求按实际工资补差,同样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
离职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单位没缴,还能追吗?
劳动监察追诉期为欠缴行为终了之日起2年,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早主张;超出期限的部分可先与单位协商补缴。
将来回香港、澳门或台湾定居,已缴的社保怎么办?
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可按规定保留或转移接续,再次来重庆就业可继续缴纳,具体以重庆市官方最新口径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数据基于重庆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渝人社规〔2025〕20号)等公开政策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医保局、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重庆市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实际办事请以重庆人社APP、渝快办APP或023-12333、12393咨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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