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在职或退休期间不幸去世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申领。继承申领流程为:家属需提供外籍人员死亡证明(需公证认证)、继承关系证明(需经公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向深圳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在职期间去世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个人缴费本金和利息);退休后去世的,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即个人账户储存额扣除已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余额一次性划入继承人指定银行账户。如外籍人员在本国也有社保安排,中国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不影响其在国外的权益。家属应在参保人去世后及时办理,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材料缺失。一般建议在去世后6个月内提交申请。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相关规定
参保人或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时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关系证明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在职去世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退休后去世的退还个人账户余额扣除已领取部分。
外籍人员需要特别注意
在深圳就业的外籍人员持有合法工作证件的可依法参加深圳养老保险。外籍人员参保缴费比例与中国公民一致,单位16%个人8%。外籍人员离境时可选择终止关系领取个人账户余额或保留账户。参保时需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常见问答
问:外籍人员个人账户继承需要哪些公证材料?
答:需要死亡证明公证认证、继承关系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明等,具体以社保经办机构要求为准。
问:外籍人员去世后家属多久能拿到余额?
答:材料齐全审核通过后一般15至30个工作日到账,具体以实际办理进度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标准与流程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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