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人员在深圳参保的同时如在户籍地或其他城市也缴纳了养老保险,可能出现重复缴费的情况。这在实际中较为常见,如老家家人代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职工养老保险,同时本人在深圳由单位参保。根据规定,参保人不得在同一时间段内重复参加同一种类的基本养老保险。发现重复缴费后,应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另一个关系的个人账户余额予以退还,重复期间不重复计算缴费年限。处理时由参保人选择保留地,另一地按规定清理退费。如重复涉及不同制度(如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需按规定衔接处理。建议非深户人员在深圳参保后及时通知老家停保,避免重复缴费。参保人可通过"i深圳"APP或社保局官网检查缴费记录,及时发现重复参保问题。
重复缴费相关规定
重复缴费是指参保人同一时间段在不同地区或不同制度间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形。常见于参保人跨市就业时原参保地未停保、新参保地重新参保导致重复。根据规定,参保人不得在同一时间段内重复参加同一种类的基本养老保险。发现重复缴费后,应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另一个关系的个人账户余额予以退还。如重复缴费涉及跨省,由参保人选择保留地,另一地按规定清理。深圳市社保局建议参保人在离职后及时办理停保手续,在新就业地参保前确认原参保地已暂停,避免重复缴费。重复缴费期间不重复计算缴费年限。参保人可通过社保查询渠道定期检查缴费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重复参保问题。处理重复缴费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非深户参保人需要特别注意
非深户参保人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需注意以下规定:非深户职工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与深户职工适用相同的缴费和待遇计发规则。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需持有深圳有效居住证方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在退休待遇领取地确定方面,非深户参保人需在深圳市累计缴费满10年方可在深圳领取养老金,否则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最后满10年的参保地或户籍地。非深户参保人跨省流动时应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建议非深户参保人提前了解退休时待遇领取地的确定规则,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规划。
常见问答
问:在深圳和老家的养老保险重复缴费了怎么办?
答:需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另一个关系的个人账户余额予以退还。由参保人选择保留地,另一地按规定清理。
问:重复缴费期间缴费年限算两次吗?
答:不算。重复缴费期间不重复计算缴费年限,只计算一次。建议及时停掉重复的参保,避免经济损失。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标准与流程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读者讨论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
我有疑问,去在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