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就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越来越多,不少人入职时都听过同一句话:"你是港澳台身份,公司不用给你缴社保。"这其实没有法律依据。按照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与内地(大陆)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五项社会保险,与本地职工适用同一套规则。单位拒不参保或少缴,您完全有权依法维权。本文结合温州现行政策,把维权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与补缴金额一次讲清。
单位说法为什么不成立?港澳台同胞在温州参保有明确依据
港澳台同胞只要与温州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您办理参保登记,五险一项都不能少。2025社保年度温州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986元/月、上限为25299元/月,工资在区间内的按实际工资申报。各险种费率如下:
| 险种 | 单位缴费 | 个人缴费 |
|---|---|---|
| 养老保险 | 14% | 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
| 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 | 约9%-10%,以温州市医保局口径为准 | 2% |
| 失业保险 | 0.5% | 0.5% |
| 工伤保险 | 0.2%-1.9%(按行业风险浮动) | 个人不缴费 |
也就是说,单位以"港澳台身份""发现金补贴代替社保"等理由拒缴,均违反规定;即便让您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该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免除单位的补缴义务。
维权前先算账:单位到底少缴了多少
以一位在温州某外贸公司工作的台湾同胞为例,月工资8000元(在基数区间内),测算如下:
- 养老:单位8000×14%=1120元/月,个人8000×8%=640元/月;
- 医保:个人8000×2%=160元/月;
- 失业:个人8000×0.5%=40元/月,个人合计每月约840元;
- 单位每月合计约1900余元(工伤按行业费率浮动),一年约2.3万元。
若单位两年未缴,通过投诉稽核可要求补缴单位部分约4.6万元,个人部分同步补扣。补缴到账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与医保待遇正常衔接,不影响将来在温州或转移至异地享受待遇。
维权怎么办理:条件、流程与材料清单
办理条件很明确:存在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等证据),且单位未参保或未足额缴纳。建议按三步走:
- 第一步,协商沟通:书面或微信向人事提出参保和补缴要求,保留沟通记录,不少单位此时即会整改;
- 第二步,行政投诉:单位拒不办理的,通过浙里办APP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模块在线提交,或前往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保稽核部门反映,由其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 第三步,劳动仲裁:因未缴社保造成损失的(如住院医疗费无法报销),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相应赔偿。
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
- 身份证明: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未签合同的,提供工资转账流水、考勤记录、工牌、工作邮件与微信记录等;
- 工资标准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用于核算补缴基数;
- 投诉或仲裁申请书:写明单位名称、入职时间、欠缴时段和诉求。
住房公积金方面,港澳台职工同样可以缴存,单位与个人各按5%-12%比例执行,常见各12%:月工资8000元时,每月合计入账1920元。单位不办理的,可向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处理。
常见问题
问:港澳台同胞没有居住证,只有通行证,能投诉单位不缴社保吗?
答:可以。居住证并非维权前提,凭通行证加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即可证明身份与劳动关系。
问:单位让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声明",还能追讨吗?
答:能。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此类声明无效,单位仍须依法补缴。
问:已经离职,还能要求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吗?
答:可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欠缴均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或社保稽核部门投诉,具体受理时限以温州经办口径为准。
问:补缴的月份算缴费年限吗?
答:算。补缴到账后计入累计缴费年限,不影响养老、医保待遇的年限衔接。
免责声明:本文数据仅供参考,以温州市人社局、温州市医保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浙江省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实际办事以浙里办APP或0577-12345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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