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从观前街的小吃店到吴中、相城的加工作坊,个体工商户撑起了半城烟火气。但后厨烫伤、搬运扭伤、送货途中事故一旦发生,赔偿动辄数万元,工伤保险正是转移用工风险的“安全阀”。本文结合江苏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苏人社发〔2025〕33号)与现行政策,为苏州个体工商户梳理2026年前后的工伤缴费标准与待遇要点。
一、缴费规则:保费全由店主缴,雇工一分不掏
工伤保险实行“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上就是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为雇工办理参保。苏州按行业风险执行八类差别费率:餐饮、零售等低风险行业档次低,机械加工等高风险行业档次高,具体费率由经办机构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缴费基数与五险统一:2025年度(2025年1月至12月)江苏基数下限4952元/月、上限24762元/月,雇工工资低于4952元的按下限申报;2026年度基数以江苏省人社厅新公布文件为准。按4952元下限估算,每名雇工每月工伤保费通常仅几元到二十元上下(以经办核定为准),一年成本一两百元,却能对冲数十万元赔偿风险。
二、待遇标准:出了工伤能领哪些钱
| 待遇项目 | 支付主体 | 通用标准 |
|---|---|---|
| 医疗费、康复费 | 工伤保险基金 | 符合“三目录”的费用按规定支付 |
| 住院伙食补助、异地交通食宿费 | 工伤保险基金 | 按苏州经办规定执行 |
|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 用人单位 | 原待遇不变按月发,一般不超12个月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工伤保险基金 | 十级7个月至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
|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 | 工伤保险基金 | 按本人工资90%、85%、80%、75%逐月发放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 基金/单位分缴 | 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江苏省规定计发 |
| 工亡待遇 | 基金为主 |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举例计算:店员小王月缴费工资5000元,搬运货物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00元×7个月=3500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3个月,店主照发工资5000元×3=15000元;目录内医疗费实报实销。正常参保时,店主自掏的主要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若未参保,本应由基金支付的35000元和全部医疗费都改由店主承担,一起十级工伤的自担成本轻松突破5万元。提示:“本人工资”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4952元按下限、高于24762元按上限核定。
三、五险成本算笔账:每月为雇工花多少
| 险种 | 店主(单位)缴费 | 雇工(个人)缴费 |
|---|---|---|
| 养老保险 | 16%:4952×16%=792.3元 | 8%:396.2元 |
| 医疗保险(含地方补充) | 约6%-7%,以医保局口径为准 | 2%:约99元 |
| 失业保险 | 0.5%:24.8元 | 0.5%:24.8元 |
| 工伤保险 | 八类差别费率,全由店主承担 | 不缴费 |
| 生育保险 | 已并入医保 | 不缴费 |
可见按下限参保时,雇工月社保成本主要花在养老和医疗上,工伤部分占比极低却“杠杆”最大。实际工资下的缴费与待遇,可用下方计算器快速测算:
四、2026年办理路径与时限
有雇工的个体户凭营业执照通过苏服办APP或线下经办窗口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再经江苏税务渠道按月申报缴费,新雇工入职当月应及时增员。没有雇工的老板本人,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苏州职工养老保险(比例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最低月缴990.4元)和职工医保(每月约300元上下),同样经苏服办APP登记、税务渠道缴费;但灵活就业一般不含工伤保险,店主自身保障可用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补充。发生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申报工伤认定;单位不申报的,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报,材料可经苏服办APP提交、苏周到APP查询进度。
常见问题
问:在苏州,没有雇工的个体户老板自己能参加工伤保险吗?
答:一般不能。灵活就业参保通常只覆盖养老和医疗;江苏对超龄从业者等特定人员有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的试点安排,具体条件以苏州经办口径为准。
问:雇工刚上班、还没缴上社保就受伤,算工伤吗?
答:算。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应参保而未参保期间的工伤待遇,由店主按法定标准全额自付。
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里的“本人工资”怎么确定?
答:指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4952元按4952元、高于24762元按24762元核定(2025年度口径)。
问:雇工下班途中被车撞了,算工伤吗?
答: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申报时需提交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材料。
免责声明:本文数据基于江苏2025年度社保基数及2025-2026年政策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苏州市人社局、苏州市医保局、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江苏省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实际办事以苏服办APP、苏周到APP或0512-12333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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