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前后,深圳参保人的五险一金清单卡在哪里
深圳聚集了大量总部型跨国企业和出海科技公司,被派往德国、日本、韩国、荷兰、法国等地分支机构的员工并不在少数。这类跨国企业派驻人员最容易踩的坑是:劳动关系还在深圳主体,人却长期在境外办公——于是国内五险一金到底要不要继续缴、派驻国那边是否还要再缴一份、公积金账户该不该动,常常一笔糊涂账。
从五险一金清单的整体视角看,派驻人员需要同时盯住几条线:养老累计年限不能断、医保连续缴费待遇别丢、工伤即时保障要看清用工地、生育津贴申领看参保地、公积金则面临"继续缴存还是封存"的二选一。核心思路只有一条——只要与深圳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且工资正常发放,五险一金原则上应继续在国内缴纳;而派驻国是否还要再缴,则要靠社会保障双边协定来协调豁免。
规则要点:双边协定豁免哪些险种,公积金怎么处置
截至2026年,中国已先后与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荷兰、法国、西班牙、卢森堡、日本、塞尔维亚、吉尔吉斯斯坦等13个国家签署双边社会保障协定(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这类协定大多围绕"三个明确"展开:明确互免险种(以养老、失业等险种为主,并非五险全免)、明确适用人员(如派遣人员、航海人员等)、明确豁免期限(一般有首期年限,可按规定续延)。
也就是说,被派往上述国家的深圳员工,在拿到《法律适用证明》(俗称豁免证明)后,可在东道国免于重复缴纳协定约定的险种;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往往不在豁免范围,是否需要在派驻国另行参保,要看当地强制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协定豁免的是"东道国那一份",并不意味着深圳这边的五险一金可以停——国内缴费关系仍按正常在职职工处理。
住房公积金则走另一套规则。按照深圳规定,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如停薪留职)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若劳动关系与工资关系均正常、仅是工作地点在境外,单位可继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简单判断:工资还在发,就继续缴;工资停了,就封存。封存后账户余额仍在、累计缴存时间不归零,回国复职时办理启封即可恢复。
怎么办理:四步理清派驻期间的五险一金清单
第一步,确认劳动关系与薪酬状态。与深圳用人单位核对劳动合同主体、外派期间工资发放主体。这是决定继续缴还是封存的根本依据。
第二步,申请双边协定豁免证明。派往协定国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渠道,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法律适用证明》,寄交派驻国社保主管部门,凭以免除当地重复缴费。具体可豁免险种与期限,以对应国别协定文本为准。
第三步,处置公积金账户。继续发放工资的,单位正常按月缴存;停薪外派的,由单位办理封存。深圳公积金热线 0755-12329 可针对个人情况给出确切指引。
第四步,定期核对国内清单。通过「i深圳」「粤省事」、电子社保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养老累计月数、医保连续缴费状态、工伤与生育参保记录,确保外派期间国内关系不出现意外断缴。跨省调动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转移,广东省内已实现统筹,无需单独转移。缴费基数每年7月左右随上年度社平工资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常见问答
问:被派到日本分公司,深圳的五险一金可以停缴吗?
答:不建议停。只要与深圳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工资正常发放,五险一金应继续在国内缴纳。中日已签社会保障协定,可申请《法律适用证明》免除在日本重复缴纳养老等约定险种,但这并不免除国内的缴费义务。
问:外派期间工资停发,公积金账户会被注销吗?
答:不会。停薪外派属于"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单位办理的是封存而非销户。账户余额保留、缴存时间累计不归零,回国复职后办理启封即可恢复缴存。
问:派驻国不是协定国,国内外是不是都要缴社保?
答:是的,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双重缴费。国内五险一金按在职职工正常缴纳,派驻国若强制要求参保则需在当地另行缴纳,企业承担的合规成本会明显上升。建议用人单位在派驻安排阶段就将国别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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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政策信息整理,社会保障双边协定的适用险种、豁免期限及深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具体办理请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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