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来自香港、澳门、台湾的居民长期在广州工作并参加职工社保,但很少有家庭提前了解:一旦参保人不幸身故,其在穗的养老保险权益并不会"清零"。按国家统一规定,遗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逝者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依法继承。2026年,这项政策对港澳台同胞与广州本地职工一视同仁。本文把标准、算法和办理路径一次讲清。
一、港澳台同胞在穗身故,遗属可享三类待遇
依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港澳台居民在穗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与内地职工执行同等政策。参保人(无论在职还是已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申领:
-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待遇,用于逝者安葬支出;
- 一次性抚恤金:按缴费年限或领取养老金时间核定发放月数;
-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可全额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此外,逝者生前若在广州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样可由继承人提取,需另行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二、2026年广州丧葬抚恤金计发标准
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均以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发,具体金额随每年公布的收入数据变化,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发放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 待遇及适用情形 | 计发规则 | 发放月数 |
|---|---|---|
| 丧葬补助金(在职、退休身故均适用) | 广东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 2个月 |
| 抚恤金(在职身故,缴费不满5年) | 按缴费年限分档核定 | 3个月 |
| 抚恤金(在职身故,缴费满5年不满10年) | 按缴费年限分档核定 | 6个月 |
| 抚恤金(在职身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 | 按缴费年限分档核定 | 9个月 |
| 抚恤金(在职身故,缴费满15年以上) | 在9个月基础上,每多缴1年增发1个月 | 9-24个月,封顶24个月 |
| 抚恤金(退休后身故) | 按缴费年限确定月数后,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发1个月 | 不低于9个月 |
提示:申领前建议通过穗好办APP社保服务或020-12345查询当期执行的计发基数金额。
三、算一笔账:遗属具体能领多少?
以香港居民陈先生为例:他在广州某企业工作,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5510元参保,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5510×8%=440.8元。假设累计缴费15年后在职身故,仅个人账户一项,遗属可继承约440.8×12×15=79344元(未计历年记账利息,实际金额更高)。
抚恤金方面:缴费满15年身故的按9个月计发;若缴费满20年,则为9+(20-15)=14个月,用月数乘以广东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为总额。上述待遇与个人账户继承互不冲抵,可一并申领。
若想提前了解家人参保期间的养老积累水平,可用下方养老金在线计算器做初步测算:广东省2025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493元/月,估算时可作参考。
测算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待遇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四、港澳台遗属如何办理?材料与渠道
通用申领材料:
- 逝者死亡证明或殓葬证明;
- 逝者及申领人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均可);
- 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继承人协商一致意见或公证文件;
- 申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办理渠道:线上可经穗好办APP、粤省事小程序的社保服务入口提交申请;线下可前往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政策疑问可拨打020-12345。住房公积金余额继承提取可另询12329公积金热线。遗属暂不在内地的,可委托在穗亲友代办,授权及公证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经办机构指引为准。
常见问题
问:港澳台同胞在广州参保不满5年身故,遗属还有抚恤金吗?
答:有。缴费不满5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按3个月计发;丧葬补助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不受缴费年限影响。
问: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可以同时申领吗?
答:可以。两项待遇分别核定、互不冲抵,遗属提交一次申请即可一并领取。
问:退休领取养老金期间身故,抚恤金会打折扣吗?
答:会相应核减。以缴费年限对应的月数为基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发1个月,但最低仍按9个月发放,未领完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问:人在香港的家属如何领取广州的遗属待遇?
答:可委托在穗亲友代办,或按经办机构指引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及身份文件,待遇一般划入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具体以受理机构要求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所涉标准与流程为写作时点整理,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医保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广东省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实际办事请以穗好办APP、粤省事小程序或020-12345咨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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